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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1月国际化妆品市场动态汇总

    发布于:2014-12-18 作者: 来源:

    2014年11月国际化妆品市场动态汇总

    国际

      1、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发布了化妆品中亚硝胺的分析方法标准 —— ISO 15819:2014(2014-10-30)

      2014年10月30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发布了一项化妆品标准ISO 15819:2014。该标准描述的方法用于检测和定量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中的N-亚硝基二乙醇胺(N-nitrosodiethanolamine, NDELA)。

      如果化妆品存在由于成分带入或成分组成复合物时引起NDELA污染的可能性时,该方法便适用于定量产品中的NDELA含量。

      http://www.iso.org/iso/home/store/catalogue_tc/catalogue_detail.htm?csnumber=62042

      2、国际日用香精香料协会(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 IFRA)发布了《IFRA操作守则》(2014年最终版)(2014-11-26)

      2014年11月26日,国际日用香精香料协会(IFRA)发布了2014年最终版《IFRA操作守则》,同时该守则还有8个附录文件,分别是:

      附录1:IFRA成员与联系表(IFRA Membership and IFRA Contact)

      附录2:IFRA委员会(IFRA Committees)

      附录3:IFRA章程(Bylaws of IFRA)

      附录4:知识产权及团体关系(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mmunity Relations)

      附录5:香精原料的安全性评价(Safety Evaluation of Fragrance Materials)

      附录6:良好操作规范的建议(IFRA Recommendations for Good Operating Practice)

      附录7:释义(Definitions)

      附录8:IFRA标准介绍 (Introduction to the IFRA Standards)

      http://www.ifraorg.org/en-us/guidelines/s0/p1#.VH043tKUchQ

      欧洲

      3、欧盟消费者科学委员会(SCCS)对指甲硬化剂产品中甲醛的安全使用提出了意见征询(2014-11-07)

      2014年11月7日,欧盟消费者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了指甲硬化剂产品中甲醛的安全使用提出了意见征询稿。该意见稿中,SCCS对甲醛的理化性质、毒理性质以及暴露途径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认为:

      指甲硬化剂在所含游离甲醛浓度达到2.2%时,用于硬化或紧固指甲是安全的。SCCS也注意到含甲醛的指甲硬化剂有潜在的致敏风险。

      在使用含甲醛的指甲硬化剂时应做进一步科学性保护措施,例如:为减少甲醛的吸入,使用指甲硬化剂时应让房间保持通风;本身是敏感肌肤的消费者使用前应用油脂或油保护皮肤;而皮肤严重破损时应该避免暴露于含有甲醛的指甲硬化剂。

      http://ec.europa.eu/health/scientific_committees/consumer_safety/opinions/index_en.htm

      http://www.cosmeticsdesign-europe.com/Regulation-Safety/SCCS-assessment-could-now-mean-formaldehyde-in-nail-hardeners-will-be-exempt-from-ban

      4、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通告将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防晒剂3-亚苄基樟脑(3-Benzylidene camphor)(2014-11-20)

      3-亚苄基樟脑(3-Benzylidene camphor)是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中附录VI中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成分之一,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2.0%。然而,欧盟消费者科学委员会(SCCS)在 2013年6月对该防晒剂3-benzylidene-camphor(3-BC)的评估中发现该物质对雌激素有影响,同时还具有抗雌激素和抗雄激素的作用,因此SCCS认为该物质以0~2.0%的浓度作为防晒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时不安全。

      所以,欧盟委员会决定将3-亚苄基樟脑(3-Benzylidene camphor)从附录VI移到附录II(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中。欧盟委员会计划将于2015年3月通过该法案。

      WTO Notificatio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4/tbt/EEC/14_5157_01_e.pdf

      SCCS Opinion

      http://ec.europa.eu/health/scientific_committees/consumer_safety/docs/sccs_o_134.pdf

      5、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通告将限制9种染发剂和巯基乙酸及其盐类(Thioglycollic acid and its salts)在化妆品中的使用(2014-11-25)

      2014年11月25日,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通告,将限制9种染发剂的使用,同时也将重新设定巯基乙酸及其盐类(Thioglycollic acid and its salts)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条件。

      9种染发剂分别为:

      HC Blue No 17

      HC Blue No 15

      Acid Green 25

      Acid Violet 43

      2-Methoxy-Methyl-p-Phenylenediamine & 2-Methoxy-Methyl-p-Phenylenediamine Sulfate

      Hydroxyanthraquinoneaminopropyl Methyl Morpholinium Methosulfate

      Disperse Red 17

      Acid Black 1

      Pigment Red 57

      巯基乙酸及其盐类将被重新限定使用范围,可用于:

      烫发和直发产品

      脱毛剂

      头发冲洗类产品

      其他产品

      欧盟计划于2015年4月份通过该法案。

      WTO Notification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FE_S_S009-DP.aspx?language=E&CatalogueIdList=129110,129015,128859,128804,128790,128751,128742,128665,128632,128609&CurrentCatalogueIdIndex=3&FullTextSearch=

      美洲

      美国动物实验

      6、美国国会议员承诺将会带领美国禁止动物实验(2014-11-17)

      随着欧盟、印度和以色列等国家对化妆品动物实验的全面禁止,世界其它各国对化妆品及其原料是否继续进行动物实验做出了思考。

      早在今年3月份,美国佛吉尼亚洲民主党众议员Jim Moran就已经介绍了关于禁止化妆品动物实验的法案“Humane Cosmetics Act”(H.R. 4148),法案要求将在美国禁止化妆品或化妆品原料进行动物实验,同时禁止进口别国进行了动物实验的化妆品。

      自法案提出至今,已经得到了140多个化妆品公司的认可和支持。作为Jim Moran的下一任接班人,Don Beyer承诺将会带领美国禁止动物实验,强调在禁止化妆品动物实验方面:“美国应该作为一个世界引领者,而非跟随者”。

      http://www.cosmeticsdesign.com/Regulation-Safety/Congressman-pledges-to-take-lead-on-US-animal-testing-ban

      http://moran.house.gov/press-release/moran-bill-would-end-animal-testing

      澳大利亚

      7、澳大利亚将减少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繁琐环节(2014-11-18)

      为减少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繁琐过程与费用,澳大利亚政府将会实施一个新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系统、服务或产品已经符合相关的国际权威标准或可信的风险评估,执法人员不应在对其在澳大利亚的许可批准增加其它附加要求,除非证明附加要求很有必要。

      至今,澳大利亚卫生、化妆品和特殊产品工业组织Accord Australasia对于国外已经安全使用的产品重新进行评估时存在的屏障几乎没有设立相关解决问题的规定。

      所以政府将要求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报评估机构(NICNAS)扩大对国际可信机构作出的工业化学物质风险评估的接受度,例如欧盟。

      http://www.cosmeticsdesign-asia.com/Regulation-Safety/Australia-moves-to-cut-red-tape-on-chemical-risk-assessments

      8、澳大利亚化妆品机构Accord将帮助淘汰微珠(Microbead)的使用(2014-11-21)

      随着美国的伊利诺斯州(Illinois)、加利福尼亚州(California)和纽约州(New York)相继实施在化妆品中禁止使用成分微珠(Microbead),澳大利亚卫生、化妆品和特殊产品工业组织Accord也开始关注该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将启动淘汰该物质包括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http://www.cosmeticsdesign-asia.com/Regulation-Safety/Australia-makes-its-move-on-microbead-phase-out

      http://www.accord.asn.au/members/resources/submissions/accord_public_statements/accord_statement_re_microbeads

      亚洲

      9、关于批准翅果油(Elaeagnusmollisdiel Oil)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2014-10-30)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翅果油(Elaeagnusmollisdiel Oil)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使用该原料生产化妆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公告附件《翅果油技术要求》显示翅果油(Elaeagnusmollisdiel Oil)的主要成分有脂肪酸和维生素E,原料来源于翅果油树的果实——翅果仁,在符合相关标准与规定的条件下,可作为护肤化妆品基质原料:赋脂剂、保湿剂、抗氧化剂、抗衰老。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08721.html

      10、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2014-11-08)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工作。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781/108920.html

      11、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658号】(2014-11-15)

      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附件: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http://www.sda.gov.cn/WS01/CL0781/109234.html

     

    产品召回案例:

    欧盟
    通报国家产品危害措施
    法国 
    France
    分类:化妆品
    名称:粘土面膜
    描述:针对敏感性和易受刺激的皮肤的玫瑰粘土面膜,管装,100 g。
    原产地:法国
    化学危害&微生物危害 该产品含有金属钡(Barium),超过了允许浓度(测量值:147 ppm)。同时该产品因含有高水平的需氧细菌(300 000 ufc/g)而具有微生物风险。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自愿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并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爱尔兰 
    Ireland
    分类:化妆品
    名称:洗手啫喱
    描述:500 ml的黑色螺旋盖红色塑料罐,装有手工劳动后使用的洗手啫喱。
    原产地:英国
    微生物危害 该产品含有过量的嗜温性需氧细菌(测量值:高达490 000 cfu/g)。尤其当使用于干燥、破损或者敞口伤口上时,可能会引起皮肤感染或皮肤刺激。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自愿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
    奥地利
    Austria
    分类:化妆品
    名称: 去角质产品
    描述: 由水果酸及乙醇酸和水果酸的复合物制成的去角质产品。产品容器为黑色塑料螺旋盖的棕色玻璃瓶(30 ml和10 ml),瓶身上有不干胶标签和使用说明。
    原产地:奥地利
    化学危害 该产品具有高浓度的乳酸(高达62%)和很低的pH值(0.2)。高浓度的乳酸有很强的刺激性,甚至腐蚀作用。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强制性措施:
    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afety/rapex/alerts/main/index.cfm?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1101&selectedTabIdx=1
    捷克共和国
    Czech Republic
    分类:化妆品
    名称:湿纸巾
    描述:湿纸巾72片,装在一个密封包装里。在产品前面有芦荟的照片。在包装的背面有母亲与婴儿的画面、产品使用方法说明、成分表,以及描述使的图形和符号等。
    原产地:土耳其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Iodopropynyl butylcarbamate, IPBC),该物质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的产品中使用。 IPBC可能会穿透婴儿的皮肤和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强制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afety/rapex/alerts/main/index.cfm?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1111&selectedTabIdx=1
    捷克共和国
    Czech Republic
    分类:化妆品
    名称:护肤霜
    描述:护肤霜,装在白色帽盖50 g容量的白色管中,白色管又装在一个纸板盒中。
    原产地:西班牙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皮质类固醇倍他米松。皮质类固醇在化妆品中是禁止使用的。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强制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
    冰岛
    Iceland
    分类:化妆品
    名称: 婴儿湿巾
    描述:湿巾,100片,装于有倒装顶盖的密封袋中。有白色和浅绿色两种包装。在包装上的前面有文字:Soft pack, with flip-top lid。
    原产地:美国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Iodopropynyl butylcarbamate, IPBC),该物质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的产品中使用。 IPBC可能会穿透婴儿的皮肤和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自愿性措施:
    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afety/rapex/alerts/main/index.cfm?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1121&selectedTabIdx=1
    英国
    United Kingdom
    分类:化妆品
    名称:皮肤美白霜
    描述:美白霜,装在没有标签或标记的小蓝瓶中。装瓶子的外包装:前面图片中有一个皮肤白皙的女人和山景图片。
    原产地:巴基斯坦
    化学危害 该产品存在化学危害的风险,因为它含有铅(实测值:230毫克/千克)。因为铅对人类健康有危害,所以产品必须避免暴露于铅。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强制性措施:
    拒绝进口边境
    英国
    United Kingdom
    分类:化妆品
    名称:皮肤美白霜
    描述:美白身体乳,有较强的漂白处理效果,装置于500毫升(16.80 fl.oz.)的瓶子中。
    原产地:未知
    化学危害 该产品含有该产品含有3.1%(重量计)的氢醌(Hydroquinone)。氢醌会引起皮肤刺激和皮炎。 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自愿性措施:
    其他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afety/rapex/alerts/main/index.cfm?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1131&selectedTabIdx=1
    北美洲
    美国
    United States
    分类:化妆品
    名称:婴儿湿巾
    描述:婴儿湿巾。
    原产地:美国
    潜在的微生物危害 存在潜在的微生物风险,因为有些产品中存在名为Burkholderia cepacia (B. cepacia)的细菌。自愿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并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http://www.fda.gov/Safety/Recalls/ucm420426.htm
    加拿大
    Canada
    分类:化妆品
    名称:唇彩
    描述:唇彩,闪光的猫头鹰型产品。分粉色、蓝色、银色,有统一的识别代码(UPC) 825713274346。
    原产地:中国
    化学危害 产品受到了容器的化学物质迁移污染。被污染的产品会产生一股强烈的难闻气味。强制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并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加拿大
    Canada
    分类:化妆品
    名称:即时喷雾
    描述:喷雾,装在蓝色瓶子白色按钮的压力容器里,有统一的识别代码(UPC) 9334898000004。
    原产地:澳大利亚
    标签不合规 加拿大卫生部的抽样和评估显示产品不满足加拿大法规对压力容器爆炸属性标签的要求。当压力容器缺乏适当的警告标志和警告语时,可能会导致产品的误用,并导致严重伤害。强制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并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加拿大
    Canada
    分类:化妆品
    名称:婴儿湿巾
    描述:婴儿湿巾。
    原产地:美国
    微生物危害 存在微生物风险,因为含有名为Burkholderia cepacia (B. cepacia)的细菌,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强制性措施:
    把产品从市场上撤离,并从最终消费者手中召回产品
    http://www.healthycanadians.gc.ca/recall-alert-rappel-avis/search-recherche/simple?s=&plain_text=&f_mc=4&js_en=0&page=5&f_mc=4&f_sc=33
    亚洲
    中国
    China
    分类:化妆品
    名称:精油产品
    描述:柑橘精油。
    原产地:德国
    产品未提供所需证书强制性措施:
    销毁
    中国
    China
    分类:化妆品
    名称:面膜产品
    描述:巧克力泥面膜。
    原产地:英国
    化学危害 产品中铅(Pb)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强制性措施:
    退货
    中国
    China
    分类:化妆品
    名称:洗手液
    描述:泡沫洗手液柠檬香。
    原产地:韩国
    包装不合格强制性措施:
    销毁
    中国
    China
    分类:化妆品
    名称:香皂
    描述:薰衣草香皂。
    原产地:日本
    标签不合格强制性措施:
    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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